注:本帖借鉴了他人思路。
朋友托我买一个纪念品。我自己也想买两个。 于是,我去了一家纪念品商店。店主说,第一个8元,以后每个7元。这样,我化了22元。事后,我想,这个纪念品应该向我朋友收多少钱呢?
1) 如果我朋友单独买,他要付8元。我们一起买,本来要付15+8=23元。可是,我们只付了22元,我们省下了1元。我们可以平分这省的一元,所以,我付15 - 0.5 = 14.5元,而朋友付8 - 0.5 =7.5元。
2) 但,是否应按“成本”比例分配呢?我占2/3,故我应付22*2/3=14.67, 朋友付1/3,所以应付7.33。
3) 可是,是否应按“收益”比例分配呢?一共节省一元。我应分得2/3,故我应付15-1*2/3=14.33,朋友应得1/3,所以朋友应付7.67。
网友你认为我应该向朋友要多少钱呢?7.5、7.33还是7.67元?
补充思考题:若我自己买纪念品在前,朋友托我带纪念品在后,我是否“只该”收7.0元?
应用实例:
你朋友前来你公司掺股经营,或你前往你朋友公司掺股合作,收益、风险该如何分配/担。?